主要观点总结
游某某因职务侵占罪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判处8年有期徒刑并罚款100万元。游某某曾是浪胃仙IP的“创始人”和重庆天权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其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和网络账号。此事件对MCN行业有深刻警示意义,提醒公司加强风控,明确财务管理和账号归属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游某某被判职务侵占罪
游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巨额财产,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万元。
关键观点2: 浪胃仙IP和公司的纠纷
游某某涉及浪胃仙IP的争议,包括使用个人身份信息注册网络账号、侵占公司资金、拒绝交还网络账号等。
关键观点3: MCN行业的风险警示
此事件对MCN行业有深刻警示意义,提醒公司加强风控,明确财务管理和账号归属权。公司负责人彭先生呼吁行业要重视这一问题,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文章预览
11月12日,记者获悉,自称浪胃仙IP“创始人”的游某某(艺名游絮)因犯职务侵占罪,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责令归还所侵占的公司资金和网络账号。 对此,浪胃仙原MCN(网红运营机构)重庆天权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权星公司或公司)负责人彭先生向记者表示:“这一案件对于整个MCN行业有着深刻的警示意义。” 法院查明游某某 伪造账号使用权授权协议 11月12日,彭先生向记者展示的法院判决书载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7日作出一审判决, 游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巨额财产,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退还所侵占的四百余万元公司资金,并交还涉及的网络账号。 游某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4年10月17日,重庆市第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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