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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离婚率的持续攀升,背后牵扯的婚姻财产纠纷也层出不穷,其中 彩礼和抚养费 是当事人最关心,也是律师处理起来相对棘手的案子。 尤其抚养费的给付问题,有些人为了主张自己无能力支付,会采取 财产转移或故意隐瞒真实收入 的行为,此时就非常考验律师查找财产线索和取证的能力。 有中国特色的 彩礼纠纷 也是一大难点。 在双方商讨结婚阶段,给付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见面礼、彩礼现金(或转账)、定亲戒指、三金、订婚红包、改口费、衣服、鞋、皮箱物品等。可如果发生夫妻闪婚闪离,或领证前突然悔婚的情况,上述彩礼的返还就会成为一大争议。 2024年2月1日,关于涉彩礼纠纷的案件发布了新规, 按照新法新规,在给付的财物中,哪些可以算作为彩礼,哪些属于一般赠与? 未登记结婚但同居生子,彩礼可以返还吗? 7月19日-20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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