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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时代作品“过度保护” 现象的治理逻辑 作者 : 孙山,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来源 : 《科技与出版》2024 年第2期。 为塑造法学学术前沿微信公众平台的风格,微信推送的外标题系编辑根据文章理解所加,不代表作者立场。 摘 要 作品的“过度保护”现象由来已久,一些学者用“过度财产化”描述这种现象,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更助长了这种倾向。对以技术措施和终端用户许可协议为典型的“代码之治” 不加限制地承认其合法性,对作品利用方式的新类型通过“其他权利”之名予以扩张保护,著作权人在数字技术的助力下不断扩展作品利用的控制范围,是“过度保护”的突出表现。“过度保护”的本质,是对作品之上利益保护的过度财产“利益”化和财产权化,将一些本不应当通过设定财产“利益”和财产权的方式予以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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