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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建设光伏电站可用土地面积减少和成本增加,水面光伏电站得以快速发展,部分光伏电站甚至直接占用河道。8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关注河道行洪安全隐患。 村委会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光伏电站 涡河是淮河第二大支流,全长380公里,流域面积1.59万平方公里。典型案例显示,2017年4月,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十九里镇马寨村委会在涡河(马寨村段)南岸,建设了6座大小不等的光伏电站,占地面积39.59亩,年平均发电量136.2万度。光伏电站选址未经批准,侵占了涡河河道,影响行洪安全。 2022年7月,亳州市河长办将上述违法建设光伏电站的问题线索,移送至亳州市人民检察院。亳州市检察院经初步调查认定,村集体组织在该段河道管理范围内未批先建6座光伏电站。按照管辖规定,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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