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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简称《公告》),围绕医院、药店追溯码信息的采集范围,药品耗材生产、流通企业的追溯码信息采集,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各级医保部门注意事项等工作进行部署。 今年4月以来,国家医保局开展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试点工作。 采集药品耗材追溯码能够有效防范假药、回流药,显著提升医院、药店发药的准确性,大大促进用药安全。 据悉,在各地医保部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积极配合下,该项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开始上传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 本次 《公告》重点围绕四大事项提出要求: 一、关于医院、药店追溯码信息的采集范围 定点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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