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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案例:债务人通过离婚协议将房产转移给配偶,债权人两种维权方式:起诉撤销或提起许可执行异议之诉

法商之家  · 公众号  ·  · 2025-03-09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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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法院报、最高判例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投稿邮箱:2823659308@qq.com ▲ 北京九稳律师事务所 编者说: 债务形成后, 债务人与配偶在《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配偶所有的,不能排除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 。债权人(申请执行人)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维权: 1. 诉讼程序,提起撤销之诉。 如果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 债权人可 请求人民法院 适用《民法典》第538条的规定,撤销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共有财产的分割约定,从而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2. 执行程序,提起“许可”执行异议之诉。 申请执行人 ( 债权人 )可请求人民法院 准予对 被执行人 ( 债务人 )配偶名下房产份额的50%(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份额)在债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上述两种方式,债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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