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上海市发改委等五部门制订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的对外公布。该实施办法修订了2025年的“绿牌”政策,支持多车车主在一定条件下通过以旧换新方式申领“绿牌”。同时,对申领要求进行了优化,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人员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要求进行了调整。文章还提到了实施办法的有效期以及版权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修订的《实施办法》支持多车车主通过以旧换新申领“绿牌”
《实施办法》要求个人名下既无新能源车也无燃油车,但允许通过转让或报废名下新能源汽车来申领新的纯电动汽车的“绿牌”。
关键观点2: 《实施办法》优化了个人用户的申领要求
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人员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要求进行了调整,由上一轮政策要求连续缴纳调整为累计缴纳满足一定条件即可。
关键观点3: 《实施办法》的有效期和版权问题
该实施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同时,文中提到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内容侵犯权益,请联系后台或长宁区消保委微信团队进行删除。
文章预览
12月31日晚 上海市发改委等五部门制订的 《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 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 (简称“实施办法”)对外公布 上海2025年“绿牌”政策再次修订 支持多车车主在一定条件下 通过以旧换新方式申领“绿牌” 和2024年的政策一样,《实施办法》继续要求增购新能源汽车的个人名下既“无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也“无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且“无使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含摩托车)”。通俗地讲,就是要求个人名下“既无新能源车,也无燃油车(沪C号段车辆除外)”。 不一样的是,本次《实施办法》新增第六条“支持以旧换新”条目,对名下同时拥有“使用本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机动车和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新能源小客车”或者拥有“两辆及以上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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