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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 金 编辑/韦霞霞 9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以下简称《重点举措》)。《重点举措》旨在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围绕整体优化目标,按照既要“放得活”又要“管得住”的要求,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政策举措,其中多项举措涉及到美妆行业。 由于原文篇幅较长,美妆网将《重点举措》中涉及美妆行业的相关内容摘编整理如下: 一、依法规制职业索赔行为 依法发挥惩罚性赔偿对严重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作用。通过夹带、掉包、造假、篡改商品生产日期、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经营者赔偿或者敲诈勒索的,不适用惩罚性赔偿,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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