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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侵删) 案情 2023年12月28日,原告杨某(女)和被告王某(男)协议离婚。双方于同日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双方自愿离婚,男方自愿补偿女方人民币39万元,于2024年6月1日前支付。男方拒绝支付或者延期支付女方补偿金的,须向女方另行支付违约金人民币7.8万元……”。因王某未按约向杨某支付补偿款,故杨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支付补偿款39万元并承担违约金7.8万元。 评析 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往往会约定夫妻一方向夫妻另一方支付补偿款或承担某种义务,同时还会约定如不按约履行,则违约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高额违约金。 离婚后夫妻一方以夫妻另一方未履行离婚协议为由主张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支付高额违约金,这种情况下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 笔者认为,因离婚协议是涉及人身财产事项的复合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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