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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通报一起典型案例—— 2016年,我国内某重要科技企业海外市场负责人王某某赴境外出差期间,某境外机构通过电话向他咨询了该科技企业的有关情况,并支付报酬1000元人民币。初尝“有偿咨询”的甜头后,王某某便将此作为工作之余赚取“外快”的特殊渠道。此后多年,他的“兼职”收入随着他透露内容的敏感性和稀缺性而水涨船高,报酬也从最初的1000元逐渐升至3000元。在金钱的诱惑下,王某某为捞取更多兼职“快钱”,大肆“营销”自己掌握的核心科技信息和企业内部资料。 他还怂恿同事、发展亲属,教唆他们提供该科技行业内部敏感情况甚至涉密信息。 2020至2022年期间,王某某为了搜集更全面的科技产业内部情况甚至是涉密信息, 短短3年时间里频繁跳槽多家该科技领域龙头企业, 通过主动与业内人员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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