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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车位安充电桩遭拒,物业拒不配合,法院判了!

山东高法  · 公众号  · 新能源汽车 法律  · 2025-03-05 00:06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位业主在租赁停车位上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遭到物业公司拒绝后,将其诉至法院的故事。法院最终判决物业公司需配合安装充电桩。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需求增长

随着新能源汽车成为消费主流,充电桩的安装需求随之增长,引发了关于在租赁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的争议。

关键观点2: 罗先生遭遇物业拒绝安装充电桩

罗先生在租赁的停车位上希望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但遭到小区物业公司的拒绝。罗先生与物业公司多次协商无果后,将其诉至法院。

关键观点3: 法院判决物业公司需配合安装充电桩

七星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罗先生作为车位的承租方,有权在其使用的车位上安装与新能源汽车配套的充电桩。物业公司拒绝履行协助安装充电桩义务的主张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桂林市中院最终维持原判。

关键观点4: 物业公司应配合新能源产业发展战略

随着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战略的推进,物业公司应支持、引导和协助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充电设备的便捷性。业主在依法依规的情况下请求安装充电桩时,物业公司应予以配合。


文章预览

如今新能源汽车 已成为汽车消费主流 充电桩的安装需求随之增长 桂林市一小区业主购买了 新能源电动汽车后 想在租赁的停车位上安装充电桩 遭到小区物业公司的拒绝 协商未果遂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图源网络 侵删) 基本案情 罗先生居住的小区是桂林市某单位的职工住宅小区。管理小区的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的车位采取出售或出租的形式满足业主停车需求。2024年2月,罗先生购买新能源汽车后,向物业公司租赁了一个地下车位,租赁期限为14个月。 随后,罗先生在办理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相关手续的过程中,需要物业公司出具同意安装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料遭到物业公司拒绝。物业公司认为,罗先生仅是车位的承租方,并非车位所有权人,不同意他在租赁的停车位安装充电桩。 罗先生多次与物业公司协商,无果,将物业公司诉至桂林市七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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