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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一、生成物侵权涉及的著作权专有权利 二、侵权责任主体问题 三、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 结语 本文转载自“地方立法研究编辑部”公众号,原文载于《地方立法研究》2024年第3期,作者 姚志伟,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人工智能法研究中心主任。 因篇幅较长,本文注释已略,建议阅读原文。 【摘要】 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遇到了著作权法上的挑战,其中一个重要挑战是生成阶段的著作权侵权问题,即生成物的著作权侵权问题。在该问题上,广州互联网法院作出了全球首例生成式AI服务侵权判决,即“新创华诉某科技公司案”,该判决有十分重要的参考意义。以该案为中心,人工智能生成阶段的著作权侵权包括生成物侵权所涉及的具体著作权权利、侵权责任主体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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