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平台信任机制构建中的调控型治理转向 ——以直播带货与《广告法》适用冲突为视角 刘晓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目次 一、问题的提出 二、《广告法》如何提供信任机制:“控制型”监管及其特点 三、转向“调控型”治理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四、“调控型”治理模式的层次构成和政府角色定位 五、“调控型”治理模式下平台信任机制的工具更新 六、结语 |摘要 平台经济中生产和交易方式的更迭,导致信任机制也产生了结构性的变化。面对以直播带货为代表的网络动态营销业态,以《广告法》为代表的控制型监管模式出现适用困境。该模式秉持风险厌恶的理念,通过前端审核并减少信息数量的方式来控制风险。平台实践中发展出来的“调控型”治理模式,基于实时检测技术、数据处理和算法分析,运用信用工具、信息工具以及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