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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联文印发《关于实行春节期间深谷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工商业用户在执行现行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的基础上,春节期间执行深谷电价政策,鼓励和引导工商业用户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和错峰用电,促进新能源消纳和降低用电成本。 《通知》明确,2025年1月28日至2月12日(除夕至正月十五共16天)每天午间的12:00-16:00(原低谷时段),由原执行的低谷时段电价调整为深谷电价,电价在低谷时段电价基础上下浮20%(即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 深谷电价机制的建立,一是通过降低中午时段电价,鼓励用户在低谷时段增加用电,实现节假日期间用电需求和新能源大发时段的匹配,可以有效缓解光伏高发时段的新能源消纳压力,减少弃风弃光;二是通过引导和鼓励用户在中午低谷时段增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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