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公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有所增加,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中央财政将继续对地方实施分档补助,并对不同地区给予不同比例的补助。通知还涉及大病保险的精准保障能力、门诊保障、生育医疗费用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强调了提高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的必要性,并要求各省份对连续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设置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措施。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增加
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
关键观点2: 中央财政继续对地方实施分档补助
对西部、中部和东部地区分别按照不同的比例给予补助。
关键观点3: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增强大病保险的精准保障能力,提高报销向高额医疗费用倾斜的比例。
关键观点4: 将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门诊保障
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将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关键观点5: 合理提高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
减轻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用负担,并强调合理提高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的必要性。
文章预览
根据国家医保局等部门8月26日公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和400元。 这是自2016年以来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新增首超个人缴费新增,居民个人缴费增幅也适当降低。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继续按规定对地方实施分档补助,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80%、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通知要求,增强大病保险精准保障能力,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医保叠加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达到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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