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石林县纪委监委通过一系列行动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监督管理,激发其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推动其从“有错”向“有为”转变。包括发出责任通知、组织专项检查、开展回访教育、建立正面清单、开展集中教育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石林县纪委监委采取的行动
石林县纪委监委通过责任通知、专项检查、回访教育、正面清单、集中教育等六个一行动,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监督管理。
关键观点2: 教育管理工作的监督责任
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的监督责任,确保教育管理工作得到切实执行。
关键观点3: 对受处分人员的关心关爱
石林县纪委监委及时传达组织的关心和爱护,通过各项措施激发受处分人员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帮助他们重新振作、积极作为。
关键观点4: 专项检查和回访教育
石林县纪委监委每年进行专项检查,掌握教育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同时进行回访教育,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状态,帮助他们树立正面导向。
关键观点5: 建立正面清单和集中教育
对于表现突出的受处分人员,石林县纪委监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建立正面清单,同时开展集中教育,引导受处分党员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文章预览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通过发出一批责任通知、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开展一次回访教育、建立一批正面清单、开展一轮农村受处分党员干部集中教育、开展一轮年终考核“六个一”行动,进一步压实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和党组织履行关心关爱受处分人员的主体责任,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受处分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及时传达组织的关心和爱护,做到纪法约束有力度、教育管理有深度、组织关爱有温度,激发受处分人员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推动“有错”向“有为”转变。 实践中,石林县纪委监委将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与处分决定宣布送达执行工作相结合,在向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送达处分决定的同时,同步送达落实教育管理工作的责任通知书,要求自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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