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2019年6月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沪科规〔2019〕4号)继续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6月20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 【原文下载】 关于延长《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pdf 【相关信息】 关于印发《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部门解读】《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政策汇开通免费咨询通道,欢迎咨询,咨询方式如下 ↓ ↓ ↓ 咨询电话: 18221177622 微信号: cyzch001 ←扫码加好友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