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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下未实缴出资的法律后果与合规应对
无讼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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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
· · 2024-06-30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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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讼作者 李苏妮 湖北江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专业领域:企业法律事务、婚姻家事管理,合同之诉、执行之诉。 新《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本次《公司法》于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此为自1993年《公司法》出台以来的第五次修改,也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一次修订。在本次修改条款中,“ 注册资本在五年内缴足 ”的规定备受瞩目,其来自2024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为何备受关注?笔者分析原因有二: “注册资本五年内缴足”的新规定与即将失效的2018版《公司法》规定区别显著; 该新规定几乎与每个公司利益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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