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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期丨刑民交叉案件的范围、类型及处理原则

中国上海司法智库  · 公众号  ·  · 2024-08-09 17:42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讨论了刑民交叉案件的类型、规范目的、处理原则以及诉讼程序的启动与推进方式。将其分为'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和'因犯罪而继发民事诉讼'三种类型,并强调整体协调裁判、充分合理救济和诉讼经济便民的处理原则。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刑民交叉案件的定义和范围

涉及刑事和民事法律事实的交叉并存,彼此存在主从、隶属等牵连关系,需要整体考量、刑民诉讼程序需要协调推进的案件。

关键观点2: 三类刑民交叉案件的类型

包括一个行为造成多种损害结果、多个行为共同造成一种损害结果以及犯罪行为引发的民事诉讼等类型。

关键观点3: 处理刑民交叉案件的原则

包括整体协调裁判原则、充分合理救济原则和诉讼经济便民原则。

关键观点4: 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与推进

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分别采取同时或相继启动、先行推进民事诉讼或刑民并行等方式。


文章预览

  欢迎光临  法官论坛   栏目 立足司法实践,从资深法官视角,剖析审判热点前沿问题,阐述司法管理焦点问题。 刑民交叉案件的范围、类型及处理原则 黄祥青,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上海市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摘要 从因果视角切入,刑民交叉案件可分为“一因多果”“多因一果”与“因犯罪而继发民事诉讼”三种类型。从保护法益立场审视,“一因多果”类案件可分别提起刑民两种诉讼,有针对性地一并实施权利救济;对于“多因一果”类案件,因只涉及一个侵权损害结果,运用刑民诉讼两种救济手段应有主次之分,共同达成填平效果。对于“因犯罪而继发民事诉讼”类案件,因犯罪行为只构成民事追责的启动因素,与民事责任程度关联度不大,民事诉讼可先行或一并进行。刑民诉讼既然关联,应当防止各自为阵,切忌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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