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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光临 法官论坛 栏目 立足司法实践,从资深法官视角,剖析审判热点前沿问题,阐述司法管理焦点问题。 刑民交叉案件的范围、类型及处理原则 黄祥青,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上海市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摘要 从因果视角切入,刑民交叉案件可分为“一因多果”“多因一果”与“因犯罪而继发民事诉讼”三种类型。从保护法益立场审视,“一因多果”类案件可分别提起刑民两种诉讼,有针对性地一并实施权利救济;对于“多因一果”类案件,因只涉及一个侵权损害结果,运用刑民诉讼两种救济手段应有主次之分,共同达成填平效果。对于“因犯罪而继发民事诉讼”类案件,因犯罪行为只构成民事追责的启动因素,与民事责任程度关联度不大,民事诉讼可先行或一并进行。刑民诉讼既然关联,应当防止各自为阵,切忌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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