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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专业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是顺利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质量与效率的可靠保证,是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需求的第一参谋。正因其重要性,法律法规对采购专家的履职要求尤其严格,其中最常见的保障机制在于设置 回避制度 ,要求评审专家 主动切断 与评审项目供应商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如果与供应商存在一定利害关系的评审专家未在项目评审开始前主动申请回避,将受到 严厉惩罚 。 01.【案情简介】 姜某,40岁,因其在机械设备方面具有一定丰富的专业知识,被聘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其妻花某与当地某空调设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控股股东杨某, 先后出资成立了A公司(杨某为法定代表人 , 持股44% ,花某为第一大股东, 持股51%)、B公司(花某为法定代表人 , 持股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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