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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门普法 | 乘坐“顺风车”发生事故,该由谁“买单”?

天津司法  · 公众号  ·  · 2025-02-1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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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网约车、“顺风车” 在为人们的出行提供方便的同时, 也存在着一些交通安全风险。 在乘坐“顺风车”时, 如不幸遭遇到交通事故的伤害, 事故责任由谁来承担? 案情简介 被告杨某为货车司机,被告许某长期开“顺风车”。事发当日,被告杨某驾驶轻型自卸货车与被告许某驾驶的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被告许某车上的9名乘车人不同程度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乘坐许某车辆的李某、郭某等6名乘车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杨某、许某及二人驾驶的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对因此次事故产生的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法院受理李某、郭某等人提起的诉讼后,因该六件案件均由同一起交通事故引发所致,将六件案件进行了合并审理。审理查明,该起事故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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