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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中国哲学“本义的价值”观念 及其结构层次 李景林 【摘 要】中国哲学以人的存在实现为进路来建构其形上学系统,其所言价值,是一种“是”与“应当”本原一体意义上的价值,可称之为“本义的价值”。它包含三个层面的内涵:一是肯定事物自身的价值,二是人之自觉义的存在或价值实现,三是通过“成己以成物”的途径,达到与周围世界的一体相通,以实现物、我之本有的价值与意义。中国哲学在“天—人”而非“主—客”的架构中理解存在或价值的义涵,它关联于周围世界的原初方式,是情态性的感通,而非对象性的认知。此“天—人”架构中的心物或物我关系,以物之存在或价值的“自身性”为前提,表现出一种“自成”与“互成”的统一。中国哲学“本义的价值”观念,对于救治现代社会基于主体对客体单方面赋义而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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