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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民法学学习方法论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又是一个时谈时新的问题,本篇出自海峡对岸法学生的文章即欲行朝花夕拾之事,希望对各位有所助益。 作者简介 陈旺圣,东吴大学推广部法律学系学士学分班兼任讲师,东吴大学法律学系博士候选人 目录 一、民法学之意义 二、民法学之知识与继受 三、民法学之主体反思 四、民法学之学习方法 五、民法学之理论及其方法论建构 一、民法学之意义 民法(私法)乃关乎私人间权利义务之规范[1],根据平等原则与自我决定原则,调整人与人间之法律关系,其所形成之私法基础乃建构于追求人之自由与平等之理念之上[2]。而民法学则系为探求私人间权义关系所生之应然与实然而形成民事法规范之学问,包括但不限于民法教义学(现行有效之民事法探讨)[3]。民法学有财产法与身分法之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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