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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男孩往小区窨井中投鞭炮引爆炸,致自己九级伤残、弟弟受伤!物业被判赔12万余元

潇湘晨报  · 公众号  · 湖南  · 2025-04-24 22:54
    

主要观点总结

山东枣庄一名11岁男孩往小区窨井投鞭炮引发爆炸,造成自己和弟弟受伤。事后提起诉讼,向物业索赔。法院认定物业未履行管理职责,承担20%责任,判决赔偿。物业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事故背景

男孩往窨井中投鞭炮引起爆炸,自己和弟弟受伤,分别造成九级伤残和一定程度的烧伤。

关键观点2: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认定物业未履行管理职责,承担20%的过错责任。二审法院认同一审判决,认为物业未有效履行安全防范义务,维持原判。

关键观点3: 争议点

物业认为自身没有过错,事故系由男孩在禁燃禁放区域投放爆竹的违法行为导致,且物业已尽到一定的管理职责。但法院认为物业未充分履行管理义务,对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文章预览

来源 | 红星新闻 两年前,山东枣庄一名11岁男孩往小区的窨井眼中投鞭炮,引起窨井爆炸,致使自己9级伤残,弟弟也受了伤。事后,兄弟俩一方提起诉讼,向小区物业索赔共计48万余元。 4月2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山东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今年2月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小区物业的上诉,维持原判。 在此之前,一审法院酌定小区物业对兄弟俩的损失承担20%的过错责任,并由此判决物业赔偿兄弟俩分别12.1万余元和3921.05元。 男孩往窨井中投鞭炮引起爆炸 致自己九级伤残,弟弟也被烧伤 小泽和小甲(均为化名)是两兄弟,家住枣庄市薛城区,事发时分别11岁和6岁。此前,兄弟俩的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代小泽和小甲向法院提起诉讼,向小区物业分别索赔47.2万余元和1.1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定,2023年3月13日18时左右,两兄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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