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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我是独自生活的老太太,快70了,一直住东城和平里*区,**平米中介说现在就算跌了也能卖**多万。我有个侄子想要这套房给他家孩子上学,然后说让我和他互换一下房子,过户费他出,等他儿子上学之后再换回来。可以签协议做公证,找亲戚朋友当证人,这种做法有没有法律风险? A: 1、您既然不放心,那就说明肯定知道有法律风险了呗。万一孩子上学后不过户回来呢?比如到时候人家说得等到小升初之后,那这稀里糊涂一折腾就能十年左右时间。而“房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的唯一合法凭证,房产证都只不过是房产登记的表现形式。那如果将来房子总不过户回来,至少会引起很大的麻烦吧。 2、做公证这怎么说呢?如果你们协议中写这些的话人家都未必给做,因为过户的手续是合法的,但你们过户的目的就不太光明了。所以估计做公证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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