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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案外人对债权受让权利人存有争议可否通过执行异议之诉救济?

法商之家  · 公众号  ·  · 2024-07-30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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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法门囚徒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投稿邮箱:2823659308@qq.com ▲ 北京九稳律师事务所 【裁判要旨】 案外人异议即是案外人对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本案中, 甲公司主张其是案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权的受让权利人,乙公司并非案涉债权的受让权利人,并对法院确定乙公司为申请执行人不服。此种执行异议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也未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此类异议明确作出应通过诉讼程序予以确认的规定。故法院通过执行异议、复议程序进行审查并无不当。 【 案例 索引 】 《某建某公司、江苏某公司等执行案》【(2024)最高法执监69号】 【 争议焦点 】 案外人对债权受让权利人存有争议可否通过执行异议之诉救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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