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讲述了一个名为马狂风的员工因涂抹粪便在同事办公桌上被行政拘留,之后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故事。文章详细描述了事件的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以及高院的裁定。文章还涉及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以及员工需遵守的职业道德。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马狂风因涂抹粪便在同事办公桌上被行政拘留,并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马狂风因个人行为不当受到行政处罚,导致无法提供劳动,公司依据员工手册的规定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合同。
关键观点2: 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认为公司的解除行为合法。
法院认为马狂风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基本的职业道德,其因个人不当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并非不到岗上班的正当理由,公司有权依据员工手册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关键观点3: 高院裁定驳回马狂风的再审申请。
高院认为马狂风因自身不当行为受到行政处罚,需自行承担后果,公司的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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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人力资源法律小编 实务案例,供朋友圈分享。 欢迎投稿: szlaw@qq.com 马狂风于2005年9月18日入职北京某汽车公司。 2019年3月1日1时许, 马狂风将粪便涂抹在同事的办公桌上被查获,被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马狂风于2019年3月6日上午被公安机关带走,并于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3月12日被送北京市朝阳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2019年3月9日,公司通知马狂风解除劳动关系。 后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纠纷,马狂风申请仲裁, 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291803.4元,仲裁委不予支持。 马狂风不认可该裁决书,起诉至法院。 马狂风称公司工会领导以其旷工为由短信通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 旷工应当是主观上不提供劳动,而其因被限制人身自由,客观上无法提供劳动,不属于旷工 ,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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