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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国浩律师事务所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投稿邮箱:2823659308@qq.com ▲ 北京九稳律师事务所 摘要: 新《公司法》施行后,如何对公司章程以及相关三会议事规则进行配套修改,是公司面临的重要任务。本文聚焦新《公司法》较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2018年修订版)”)的修改内容中可能涉及公司章程以及三会议事规则的条款,通过展示相关条款的对比,从 “股东相关事项” (包括股东的出资期限、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等) 、“法定代表人” 、 “董监高相关事项” (包括董事责任保险、董事的辞任与解任、董监高限制行为等)、 “公司的组织机构” (包括三会的构成、三会的职权范围、三会的召集和主持、三会的议事方式等)以及 “公司的清算” 等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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