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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 蓝色文字 “市说新语” 关注我们 日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已完成升级改造,按照规范统一、便捷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全面上线适应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的新功能。 公示系统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等一系列即时信息的公示进行调整完善,新增了公司解散公示、强制注销公告、依人民法院判决申请撤销登记信息公示、终止公告,调整了减少注册资本公告,更好服务5000万户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配合新《公司法》履行相关公示公告。针对此次《公司法》修订中关注度最高的“注册资本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要求,市场监管总局温馨提示相关经营主体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减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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