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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民一庭:审理合同纠纷的11个实务解答【收藏版】

法商之家  · 公众号  ·  · 2025-01-20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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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最高法院民一庭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投稿邮箱:2823659308@qq.com ▲ 北京九稳律师事务所 来源:最高法院民一庭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7月第一版)   【实务要点1】第三人实际履行合同情形下合同当事人的认定 问: 在实践中有这种情形,即一方在合同书上签字,但实际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为第三人,此种情形下如何认定合同当事人? 答:合同关系是存在于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原则上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此称为“合同的相对性”。《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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