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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朋友们注意! 今天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布加强和改进执法三项措施 即日起生效 ↓ 一 对下列违法行为实行 “首违警告” 1.机动车在非严管路段违法停车的; 2.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3.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志指示的(仅限于在城市道路上的情形); 6.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说明: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同时在本次交通违法前6个月内无交通违法记录且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的, 可以给予警告处罚。 二 对下列违法行为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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