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因售卖冬虫夏草炖花胶,一饭店被判赔21000元。该案涉及中药入膳问题,法院认定饭店出售的产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同时,文章介绍了中药餐饮的兴起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提醒餐饮商家规范宣传。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饭店因售卖冬虫夏草炖花胶被判赔
一饭店售卖冬虫夏草炖花胶,被消费者起诉违反食品安全法,法院判赔21000元。
关键观点2: 中药入膳的争议
中药入膳成为行业新趋势,但需注意并非所有中药都适合入膳。中药餐饮中添加的中药成分不能超出食药同源目录中的106种物质。
关键观点3: 中药餐饮的注意事项
中药餐饮商家需规范宣传,不能过分夸大产品的养生效果。中药餐饮中的中药元素更多是营销手段,‘中医+餐饮’的融合方式还需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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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售卖冬虫夏草炖花胶,一饭店被判赔21000元。 本文 由红餐网(ID:hongcan18)原创首发, 作者:麦泳宜;编辑:李唐。 红餐网消息,近期,“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文表示,北京一中院审结了一起关于“冬虫夏草入膳食品”的案件。 据悉,消费者小李在某饭店消费了单价为300元的冬虫夏草炖花胶合计7份,当场食用6份,打包带走1份。 回去后, 小李以饭店违法将冬虫夏草作为食品原料生产普通食品为由,诉至法院, 要求饭店返还消费的2100元,并支付10倍赔偿金21000元。 经法院审理,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38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添加药品,但可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2010年12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督司发布《关于冬虫夏草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通知》,载明 冬虫夏草属中药材,不属于药食两用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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