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认定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包括AI生成的声音,并判决被告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随着AI语音合成技术的广泛应用,声音权益保护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法官和专家对案件进行了详细解读,强调了声音作为人格权益的重要性,并指出新技术发展对声音权益保护带来的挑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明确了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包括AI生成的声音。
案件背景:原告殷某某是一名配音演员,发现自己的声音被AI化后,在被告某智能科技公司运营的平台中对外出售。原告起诉被告侵犯其声音权益。法院认定:自然人声音具有独特性、唯一性、稳定性特点,能够给他人形成或引起一般人产生与该自然人有关的思想或感情活动。利用AI合成的声音,如果具有可识别性,可以认定为侵权。
关键观点2: 案件涉及的关键问题包括声音权益的保护、AI技术在声音领域的应用以及新技术发展对声音权益保护带来的挑战。
法院通过此案为新业态、新技术划定应用边界,并明确保护人格权益的司法态度。专家指出,声音作为标识自然人的人格标志,体现着自然人人格尊严,包含着一定的经济价值。在使用他人声音时,应起到较高的注意义务。
关键观点3: 此案具有行业影响和社会意义。
此案作为AI声音行业保护的第一案,强调了声音作为个体独特标识的重要性。它不仅有利维护原告作为配音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了配音师行业的群体利益,还为今后AI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有益参考,有助于推动声音权益保护工作向前发展。
文章预览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明确认定在具备可识别性的前提下,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可及于AI生成声音。此案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目前已生效。 来源 |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北京互联网法院 文字 | 田涵 当前,很多短视频和读书软件会使用AI声音作为配音,随着AI语音合成技术的广泛应用,声音被收集、合成、制作、模仿甚至篡改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这对声音权益的保护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明确认定在具备可识别性的前提下,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可及于AI生成声音。此案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目前已生效。 相关链接 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一审宣判:自然人声音权益及于AI声音 案情简介 原告殷某某是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