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起关于老人在养老院摔倒身亡后亲属起诉养老院的案件。法院最终判决养老院无需承担责任。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事件背景
老人在养老院住院护理,因摔倒被送医院治疗。医院建议转上一级医院治疗,但老人的亲属办理了出院手续将老人接回家,后老人身亡。
关键观点2: 亲属的指控
亲属认为养老院未及时将老人送医,违反了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应承担主要责任。
关键观点3: 养老院的辩护
养老院辩称已尽到法定和约定的义务,老人的死亡是其自身疾病所致,与摔伤没有因果关系。
关键观点4: 法院的判决
法院认为养老院无违约行为,不应承担服务合同的违约责任。养老院在李新摔倒后已尽到通知紧急联系人的义务。李新的亲属没有证据证明养老院的侵权行为与老人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
文章预览
老人在养老院住院护理,后因摔倒被送医院治疗。 医院医嘱为“转上一级医院治疗”,但老人的亲属办理了出院手续便将老人接回家。 之后,老人在家中身亡。 老人的亲属诉至法院索赔,称养老院不及时将老人送医救治,应承担主要责任。 对此,法院是如何认定的? (图源网络 侵删) 亲属:未及时送医,养老院未履行法定义务 2022年3月8日,藤县一家养老院与李光及其父亲李新签订入院协议,协议中载明医生根据李新身体状况确定其护理等级为一级护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2023年5月16日晚上,李新独自在房间内上厕所时摔倒,养老院护理人员发现后立即将其扶出厕所,帮换好衣服,并通知医生检查。养老院的工作人员与李光电话沟通后,双方认为李新伤情不严重,未将其送医院治疗。 2023年5月21日上午,李新又摔倒在房间的床边。正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