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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小事 | 起纷为高速 解纷更高速

天津高法  · 公众号  ·  · 2025-02-18 09:57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起涉及天津和西安企业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天津一中院通过专业审理和耐心调解,成功解决纠纷,得到双方企业的认可和感谢。案件涉及西部地区大型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在天津承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并分包给天津天开高教科创园的公路公司。一审后,建设公司上诉至天津一中院。法院通过专业审理、耐心调解,促使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实现了快速解决纠纷,维护了双方利益。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涉及天津和西安企业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公司欠付公路公司工程款及违约金成讼。

关键观点2: 案件审理

天津一中院通过专业审理,合议庭多次交叉阅卷,认真研究合同内容、往来账目、施工进度,形成详尽的庭审提纲。

关键观点3: 调解过程

合议庭发现调解是符合双方利益的最佳选择,经过反复研究和耐心劝导,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关键观点4: 案件结果

建设公司一次性将全部款项履行到位,公路公司也解除了对建设公司的保全措施,比约定时间早了一个月,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文章预览

“豆法官,感谢法院对我们外地企业一视同仁,我们亲身感受到,天津的营商环境真的是太好了。这个案件,让我们深深爱上天津这座城市,可以说‘因为一个人,点亮这一座城’。”在踏上返程航班前,陕西西安某建设公司法务人员安某难掩激动心情,再次拨通了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园区审判庭副庭长豆艳的电话。 该建设公司是西部地区一家大型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承建了天津一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并将其中部分工程分包给了天津天开高教科创园的一家公路公司。施工完毕后,因建设公司欠付公路公司工程款及违约金成讼。一审判决后,建设公司对于欠付工程款、支付违约金的事实没有异议,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工程款数额明显超标,违约期限明显超出实际天数,不服判决,上诉至天津一中院。 建设工程纠纷由于专业性强、法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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