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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光临 适法研究 栏目 阐释、交流法律适用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整理类案裁判思路,推送相关执法意见,解读法律精神和司法理念。 董事、高管对股东的直接责任认定 ——以董事、高管接受质询、制备公司查阅文件义务为重点 本文系2024年度上海全面依法治市调研课题《优化营商环境视域下公司董事责任制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文 / 何建 秦亮 作者单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目次 一、董事、高管向股东承担直接责任的规范进路 二、董事、高管未列席股东会并接受质询的责任认定 三、董事、高管未履行职责置备公司文件材料供股东查阅的责任认定 现代公司的发展日益规模化,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不断分离,董事、高管在现代公司治理中的地位越显核心。新公司法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的转变体现了作为关键少数的董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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