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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花桥人民法庭法官李志辉(左二)到天福社区开展案后回访并进行普法宣传。常丽梅 摄 “法官,我腿脚不方便,能不能……直接把电动三轮车开到审判庭门口?”2024年4月的一天,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花桥人民法庭法官李志辉翻阅着一起继承纠纷案件的卷宗材料,却迟迟未等到被告许某前来开庭。刚要联系询问,许某便打来电话,语气中略带迟疑。 听到这样不同寻常的请求,李志辉立刻下楼了解情况。此时,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许某已经将电动三轮车开到法庭楼下大厅内。原来许某因患有疾病,行走十分不便,因此想减少走路的距离。 可审判庭设在三楼,也没有电梯,电动三轮车显然无法上楼。“你上来,我背你!”没有一丝犹豫,李志辉弯腰蹲在许某身前,书记员和工作人员一左一右搀扶着将许某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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