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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最新通知!

镇江发布  · 公众号  · 教育  · 2025-04-19 19:03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内容概述。通知主要涉及招生院校和招生简章、考生报名和高校审核、高校考核和入围名单确定、考生志愿确认或填报、投档与录取等方面。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招生院校和招生简章

共有23所高校分为A类和B类,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高校需制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内容包括领导机构、招生专业及计划、选考科目要求等,并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报省教育厅核定。

关键观点2: 考生报名和高校审核

高校完成报名工作的时间为5月10日前。已参加江苏省高考报名的考生,可按高校招生简章的要求进行报名。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其他亲属原则上不得报考本校。考生和所在中学需对报名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关键观点3: 高校考核和入围名单确定

高校需科学确定考核内容和形式,注重对学生的多种因素考查。有条件的高校要探索增设体育科目测试。高校考核应安排在高考结束后进行。各高校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不超过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关键观点4: 考生志愿确认或填报

通过A类高校初审的考生需确认报考志愿,B类高校的入围考生需在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考生的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关键观点5: 投档与录取

对于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并确认或填报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的入围考生,将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投档录取。被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


文章预览

近日 省教育厅印发了 《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 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简章 经批准,共有23所高校在我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 A类高校11所: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B类高校12所: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 高校要科学、周密制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内容须包括领导机构、招生专业及计划、选考科目要求、报名条件及方式、高校考核程序及办法、录取规则、监督机制、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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