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南国都市报
市民的需要第一!这里是南国都市报,欢迎投诉报料。报料热线966123,或直接给我们发微信。
今天看啥  ›  专栏  ›  南国都市报

注意!海南禁止小作坊生产这10类食品!违规者最高可罚3万!

南国都市报  · 公众号  · 社会  · 2016-12-15 11:21
    

文章预览

因规模小和分散,小作坊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题。省政府近日出台的《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打响小作坊管理规范战,对小作坊的生产、经营和处罚都予以明确。 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销售范围固定,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要求,从事地方特色或者传统工艺生产加工食品的生产经营者。 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办理工商登记,并于工商登记后十五日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违反规定经营这10类食品的,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1 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5000 元以上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