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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解读作者 跨境金融研究院 ,仅代表个人观点,欢迎个人转发,机构转载请与我们联系 。 2024年12月18日, 人民银行、外汇局官宣 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3.0 , 决定在 上海、北京、 江苏 、浙江、广东、 海南 、陕西、宁波、青岛和深圳 等10省市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 ( 新增江苏、海南 )。 近日,包括 浙江、宁波、海南、陕西、北京、广东、江苏、深圳、青岛 在内的各地外管分局陆续发布关于 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目前公开征集意见阶段均已结束,预计不日将出正式稿。 此次试点升级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点: 一是 允许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错币种借贷用于经常项目跨境支付业务,降低企业资金融资成本; 允许有实际外汇支付需求的境内成员企业,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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