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发布的执行悬赏公告,涉及李东红与包丽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包丽梅未履行付款义务,故发布此悬赏公告以寻求公众帮助。公告包括了被执行人的详细信息、涉案标的、赏金支付条件、公告期限等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该公告是关于李东红与包丽梅借款合同纠纷的执行案件,执行案号为(2024)黑0603执1176号。
关键观点2: 被执行人的信息
被执行人包丽梅的详细信息,包括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和住所地。
关键观点3: 涉案标的
涉案标的是520000元及利息。
关键观点4: 悬赏条件
提供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促使本案债务全部实现或部分实现,将支付赏金。赏金的支付比例为实际执行到位款的10%。公告还列出了不能获得悬赏奖励的情形。
关键观点5: 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止。期间,如果案件执行完毕,公告将自动失效。
文章预览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本院执行的李东红与包丽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4)黑0603执1176号,因被执行人包丽梅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包丽梅,女,公民身份证号码:230622197707110867 ,住所地: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肇源镇城北街2委6组103号。 涉案标的(金钱): 520000元及利息。 凡提供其他财产线索真实有效,促使本案债务全部实现或部分实现,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的10%支付赏金。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止。公告期间,案件执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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