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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在前期先行先试的基础上,拟将一批成功的试点措施在更大的范围内复制推广。 此举表明我国在对外开放领域迈出了新步伐,展现出我国积极融入全球经济体系、推动制度型开放的坚定决心 。 自去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以来,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等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便开始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经过一年多努力,试点地区在多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一批具有首创性和引领性的制度创新成果。相关成果不仅为试点地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更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提供了宝贵经验。 此次《通知》中复制推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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