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电影局发布通知促进虚拟现实电影有序发展。虚拟现实电影是采用虚拟现实技术制作、通过头戴式显示设备观赏的新形态电影。通知要求虚拟现实电影的法人、非法人组织需将电影剧本梗概进行备案并经审查后取得公告和备案证明文件,完成后需送国家电影局审查并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通知支持在电影院内或其他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永久性建筑放映虚拟现实电影,并鼓励各相关单位积极探索虚拟现实电影的技术研发、创作生产和发行放映等领域。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国家电影局发布通知促进虚拟现实电影发展
通知的目的是为了支持和保障全虚拟现实电影的发展。
关键观点2: 定义及制作方式
虚拟现实电影是采用虚拟现实技术制作,通过头戴式显示设备观赏的新形态电影。
关键观点3: 备案审查程序
拟摄制虚拟现实电影的法人、非法人组织需将电影剧本梗概进行备案并审查,完成后需送国家电影局审查并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
关键观点4: 放映场所的规定
通知支持在电影院内或其他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永久性建筑放映虚拟现实电影,并规定了相应的备案和许可程序。
关键观点5: 鼓励技术研发和创新
通知鼓励各相关单位积极探索虚拟现实电影的技术研发、创作生产和发行放映等领域,并倡导在虚拟现实电影的宣传发行、结算分账、传输监管等方面尝试融合创新。
文章预览
虚拟现实是电影未来发展重要的新方向之一。近日,国家电影局发布《关于促进虚拟现实电影有序发展的通知》,为促进全虚拟现实电影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据悉,通知所称虚拟现实电影,是指运用虚拟现实(含增强现实、混合现实)有关技术制作、采用头戴式显示设备等虚拟现实终端观赏、用于电影院等固定放映场所公开放映的新形态电影。 根据通知,拟摄制虚拟现实电影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应当将电影剧本梗概向国家电影局履行备案(审查)程序,国家电影局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公告并出具备案证明文件。法人、非法人组织应当将其摄制完成的虚拟现实电影送国家电影局审查并依法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 通知指出,支持开拓利用电影院内空间或其他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永久性建筑放映虚拟现实电影。在电影院内空间放映虚拟现实电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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