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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销售节假日上街发传单被撞伤,是否算工伤?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公众号  ·  · 2024-07-11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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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周先生系某房产中介公司员工,从事二手房销售工作。今年“五一 ” 期间,周先生受主管指派在某路口进行宣传、招揽客户时,因交通事故受伤。经认定,周先生无责任。周先生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社保部门根据调查情况作出认定工伤决定,认定周先生所受伤害为工伤。房产中介公司认为周先生受伤时间为节假日期间,受伤地点并非在公司门店,因此对该认定工伤决定不服,起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认定工伤认定决定书。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法律分析 根据前述法律规定,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对于销售人员而言,由于其工作性质决定了其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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