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起涉及调岗和劳动合同解除的劳动争议案件。员工蒋瑶在产假后返岗因迟到、早退等行为被公司警告,随后公司提出调岗,蒋瑶不同意并仍在原岗位出勤。公司多次通知蒋瑶返回新岗位,但蒋瑶未履行。最终,公司根据劳动合同和相关规定解除与蒋瑶的劳动关系。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认为公司调岗合理,不支持蒋瑶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的诉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蒋瑶是高达商业公司店长,因产假后返岗出现违规行为,公司提出调岗。
关键观点2: 争议焦点
蒋瑶不同意调岗并在原岗位继续出勤,公司多次通知其返回新岗位,但蒋瑶未履行。
关键观点3: 公司调岗合理性
法院认为公司调岗具有合理性,是用人单位自主经营权的体现。
关键观点4: 员工行为
蒋瑶不配合公司工作安排,仍坚持在原岗位工作,并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关键观点5: 法律判决
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认为公司解除与蒋瑶的劳动关系合法,不支持蒋瑶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的诉求。
文章预览
推荐丨HR新逻辑 企业内训、管理咨询合作|吴老师-13082821688 嗨,这里是HR新逻辑-HELogic 2018年4月1日,蒋瑶入职高达商业公司,工作地点为银泰购物中心耐克专柜,职务为店长,接受驻柜所在单位相关纪律管理。 2022年3月11日,蒋瑶休产假;2022年7月22日,蒋瑶产假后返岗。 公司发出调岗操作 2022年7月22日至8月8日期间, 因蒋瑶存在迟到、早退、窜柜、随意离岗行为,8月15日,公司发出《警告通知书》, 责令蒋瑶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出勤要求。 2022年8月17日,公司向蒋瑶送达的《调店沟通函》: 蒋瑶表示不同意调岗,此后蒋瑶仍在原岗位出勤。 2022年9月23日,银泰购物中心向公司送达《乙方驻柜人员沟通告知函》: 2022年10月1日,公司向蒋瑶送达的《调店通知书》: 2022年10月5日,公司向蒋瑶送达了 《催岗通知书》 , 要求蒋瑶立刻到新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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