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诗经》中的“神之听之”共出现三次,以往多被理解为神明对人世的监听,但本文通过对古今注解的考察,将焦点转移到人对自身认知行为的认识上,凸显人的认识能力的重要性。文章首先分析“神”字在先秦时期的多种含义,然后探讨“神之听之”在不同注解中的解释争议,指出不应仅从“神”字望文生义,而是需研究其在诗文中的所指对象。接着,文章以《伐木》和《小明》两诗为例,分析诗文语境中的“神之听之”,指出听者是人,听的对象分别是鸟鸣和“我”的谏言,并强调听者需要认真听取声音,思考声音意义,进而理解交友和正确行事的重要性。文章最后,作者强调“神之听之”要求人将精神注意力高度集中在“听”的对象上,这是人充分发挥自身理性认识能力的表现。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神”字的多种含义
在先秦时期,“神”具有多种含义,包括神明、神圣的、神秘的、与人的形体相对的精神、灵魂、意识等。
关键观点2: 解释争议
以往对“神之听之”的解释多受郑玄笺注的影响,认为是讲神明对人世的监听。文章通过考察“神之听之”的理解分歧,细究文本以说明“听”在诗中的作用,将理解视角从传统注解中的依赖神明监听人世,转移到人对自身认知行为的认识,凸显人的认识能力的重要性。
关键观点3: 诗文语境中的“神之听之”
文章以《伐木》和《小明》两诗为例,分析诗文语境中的“神之听之”,指出听者是人,听的对象分别是鸟鸣和“我”的谏言,并强调听者需要认真听取声音,思考声音意义,进而理解交友和正确行事的重要性。
关键观点4: 对“听”的要求
“神之听之”要求人将精神注意力高度集中在“听”的对象上,这是人充分发挥自身理性认识能力的表现,也是认识理性、专注等思维能力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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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者 按 本文刊于《古典学研究》2024年第2期(总第3期),注释从略 ,感兴趣的读者可查阅原刊。 《诗经》 中的“神之听之”共3见:《小雅·伐木》1见,《小雅·小明》2见。《伐木》中的“神之听之”出现在第一章: 伐木丁丁,鸟鸣嘤嘤。出自幽谷,迁于乔木。嘤其鸣矣,求其友声。相彼鸟矣,犹求友声。矧伊人矣,不求友生?神之听之,终和且平。 ▲ 清乾隆时期《御笔诗经图·伐木》(局部) 台北故宫博物院 藏 《小明》中的“神之听之”出现在第四—五章: 嗟尔君子!无恒安处。靖共尔位,正直是与。神之听之,式穀以女。 嗟尔君子!无恒安息。靖共尔位,好是正直。神之听之,介尔景福。(《小雅·小明》,页803-804) ▲ 清乾隆时期 《 御笔诗经图· 小明》(局部) 台北故宫博物院 藏 以往对《诗经》 中的“神之听之”的理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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