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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感控新青年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症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的通知》提出: 指标6: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ICU-06) 定义:以治疗为目的使用抗菌药物前病原学送检的ICU患者人数占同期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的ICU 患者总人数的比例。 说明: 本指标中以治疗为目的使用抗菌药物是指用药目的为“治疗”的全身给药,给药途径包括:口服、皮下注射、肌内注射、静脉滴注、静脉注射。 2. 本指标统计的病原学检验需在药物治疗前开具医嘱并完成相关标本采集。具体项目包括: (1)微生物培养及药敏试验;(2)显微镜检查;(3)免疫学检测;(4)分子快速诊断;(5)相关标志物检验(不包括降钙素原、白介素-6)。意义:反映 ICU 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的规范性 全文如下: 《国家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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