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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观点 : 另外,要弄清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的区别。 前者是指违反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违反 食品安全法 所应当承担被行政机关处罚的责任,后者是指食品的不安全性导致食用者人身损害的民事责任,实质是产品责任,又分为普通的食品安全责任和惩罚性的食品安全责任。 前者只要违反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违反 食品安全法 ,就可以给予处罚,后者不仅要有违反食品安全标准或违反 食品安全法 的行为,还要构成食品实质的不安全性,即产品缺陷,并且该缺陷导致食用者人身损害。 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按照分工,各司其职,不能擅越。惩罚性赔偿金应当给予那些因食用不安全食品实际遭受人身损害的人们,而非逾越合同责任直接运用侵权责任索赔的、未受损害的人。 若发现标签存在虚假标注、信息不全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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