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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浙江省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简易程序规定(试行)》全文发布。” 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浙江省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简易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其中提到,第五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基本事实清楚:通过请求人陈述及其提交的相关证据,无需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调查收集证据,即可查明被请求人侵权事实; (二)证据确凿:请求人对其主张的侵权事实提供充分、真实、关键的证据; (三)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能明确区分权利享有者和责任承担者; (四)涉案专利权稳定:涉案专利权属无争议且未处于无效宣告程序中;涉案专利为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请求人还应当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且评价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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