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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天眼查最新信息显示,近日,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中国恒大集团及许家印被限制高消费 ,执行法院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流程信息显示,2023年3月,中国恒大集团及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已因此案被强制执行60.54亿余元。 实际上,这已不是中国恒大集团和许家印第一次被限制消费。 2024年3月18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显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恒大集团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显示,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中国恒大集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中国恒大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许家印不得实施所列出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024年11月26日,中国恒大公告,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11月14日发出案号为(2024)粤0115执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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